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季富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季富华先生由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