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8:50许,周村交警大队在青年路与长行街路口进行例行酒醉驾检查。在对驾驶人贾某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其涉嫌酒驾。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进一步检测,贾某的酒精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贾某承认,他中午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没想到晚上还会被查出酒驾。民警对其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贾某曾在2016年因醉驾被判处3个月15天的拘役,且因此被限制在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五年限考期满后,贾某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贾某所持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贾某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