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开车也不能张冠李戴!准驾不符还“耍花招”结果
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663

  驶入检查区域,泉州高速交警对驾驶员进行证照核查时,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且言辞闪烁,十分可疑。

  经民警一再要求,驾驶员简某飞谎报其兄弟简某的身份证号码,企图蒙混过关。经民警最终核验,简某飞企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但实际自身并未取得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A类驾驶证,仅持有“C1”驾驶证。

  简某飞存在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简某飞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1500元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5日21时许,贵州罗甸交警查获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白色小车。在对驾驶员吴某祥进行身份信息查询时,发现吴某祥持有摩托车E型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小型轿车的准驾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祥存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和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75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报废车辆予以暂扣。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开了不被允许开的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19条第4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准驾车型顾名思义,就是准许驾驶的车型,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开哪些车。

  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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