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替人“养卡”犯非法经营罪获刑五年
时间:2023-11-04  浏览次数:663

  虚构交易,利用POS机替人刷卡“养卡”,做起了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身陷囹圄。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POS机替人刷卡“养卡”的非法经营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间,被告人陈某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先后使用两台登记注册的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为多名信用卡持卡人“养卡”及刷卡套现直接支付现金,非法套现金额达5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终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遂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持卡很潇洒,刷卡需谨慎。利用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容易滋生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扰乱、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应当理性消费,避免陷入逾期无法偿还困境,同时不向他人出租、出借信用卡,不冒用他人信用卡。

  6月7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北京会见澳门廉政专员陈子劲一行。张军首先对陈子劲来访表示欢迎。他说...【详情】

  9月27日9时,三中院、朝阳法院、朝阳区卫健委联合召开府院联动化解和预防医疗纠纷白皮书新闻通报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上一篇:凌云光:消费电子、锂电等行业需求放缓拖累业绩董事长称会加强3D视觉、FBrain   下一篇:F-35美国主打战机全球销量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