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保险诈骗瞄准老年人:以发补贴名义用老人手机办理保单贷款再把钱偷偷转走
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663

  租赁高档商业办公楼,聘请有保险经验的业务员,瞄准中老年客户群,通过拨打电话以分红回馈为诱饵实施保险贷款诈骗。2023年4月23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22年8月21日,年近70岁的韩老伯(化名)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受某知名保险公司委托,对保险分红型老客户发放分红回馈,让韩老伯带好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本市某高档商务楼办理业务。

  8月22日,韩老伯来到公司,被告人刘某接待了他。刘某自称经理,诓称韩老伯曾在保险公司投保6万元,现在公司给予6000元的利息补贴,3年内发4次,每次1500元打到账户。韩老伯回忆说:“经理拿着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跑到另外一个房间,回来后让我签署一个协议,还让我刷pos机输密码,然后我就收到了1500元。”韩老伯心满意足地离开。第二日,他到银行查账户明细,发现22日除了有1500元的进账外,还有一笔6万元的进账和6万元的出账。韩老伯觉得不对劲,于是报警。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仔细审查事实及证据,分析发现该案的作案手法涉嫌诈骗类犯罪。被告人刘某从他人处获得保险客户信息,以补贴为诱饵,针对曾购买分红型保险的中老年客户,利用老年人对智能手机不熟悉,私自在其手机上办理保单贷款,随后以内部走账、补贴需冻结款项、验证银行卡等虚假理由,欺骗被害人在POS机上刷卡,将贷款金额转入刘某所在公司账户,最后从所骗款项中支付少量金额以图继续蒙蔽被害人。除了警觉的韩老伯,大多数被骗的中老年客户均未察觉自己向保险公司申请了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已被转走。

  被告人刘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辩称自己只是公司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为保单贷款的事实毫不知情。检察官比对多组证据,证实刘某不仅对公司业务模式有实际认知,且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管理权,故应对公司的诈骗行为负责。在证据面前,刘某最终认罪。截至案发,刘某以上述手段共欺骗被害人9名,涉及实际金额70余万元。

  诈骗手段形形色色,但只要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时刻保持警惕心理,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不盲目动钱,就能够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老年人要树立防范意识,遇事多与子女商量沟通,不要被骗子的甜言蜜语蒙蔽。社会和家庭也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注和关怀,让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充实起来,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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