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6时许,高警局郴州支队永兴大队民警接到小车驾驶人李某华电话报警,他称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1774km(南往北)处时,被一辆粤S号牌小车追尾,并且小车司机浑身酒气。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李某清交代,前一天晚上和工友吃饭时喝了不少酒,第二天中午接到家中电话要他回家,他觉得自己还比较清醒,就驾车上了高速,结果精神恍惚发生了事故。民警对李某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李某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李某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