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37顿“霸王餐”倒赚万余元?
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663

  餐厅在经营时,最怕菜品出现问题,影响声誉,因而顾客用餐时出现问题,商家往往会以补偿的方式协商处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敲诈。4月18日,记者获悉,沉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近日抓获一名专门吃“霸王餐”的犯罪嫌疑人。

  “警官,我们都是开饭店的,20多天前,有人用‘跑腿’到店里买了两个菜一盒饭。饭菜送到后,对方给我发信息说饭菜里面有虫子。”某连锁饭店李店长说。

  “没错,我们开饭店的有一个微信群,我把情况在群里一发,群里有好多人都说遇到过这种情况,而且都是同一个人,我们数了数,差不多有30多家店,这绝对有问题。”某火锅店老板刘先生气愤地说。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联合刑警大队开展工作。通过调取对方索要赔偿及转账记录等线索,办案民警分析这是一起以饭店为目标的敲诈勒索案,受害商户达37家,累计金额1万余元。民警迅速行动,接到报案后2小时,就在沉阳市铁西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汪某抓获。

  “汪某家的大米生了虫子,每次作案前,他将大米和米虫盛出来泡在水里,在拿到菜品之后,将飘起来的米虫塞到饭菜里,以有异物为由,威胁商家退单并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每次获利200元至600元不等。”办案民警崔新亚说。

  “3月初,我在网上偶然了解到一个用虫子敲诈饭店的方法,于是开始叫‘跑腿’点饭菜送到家里。每次收到饭菜后,我就把米虫放到菜里,然后拍个照片发给饭店负责人索要赔偿,碰见态度好的就要个五六百元,态度不好的就要个两三百元,饭店担心我去闹事儿,一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犯罪嫌疑人汪某说。

  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警方提示,汪某这种行为,绝不是简单的贪图小便宜,而是涉嫌违法犯罪。饭店方面如遇到此类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因为怕麻烦、担心影响声誉等原因而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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