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温柔的倾诉吉他谱又是什么梗?
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663

  现在我们讲到的“厅”有多种含义,比如客厅、会议厅等,指的是建筑空间中的某一场所,也有教育厅、民政厅、办公厅等,指的是政府的组织机构。在清代的行政建制中,最初的“厅”多指行政区划,随着晚清民国时期的官制变革,逐渐演变成省直机关的称谓。

  宋代的《集韵》里讲到“古者治官处谓之听事;后语省,直曰‘听’,故加广”。听的繁体字是“厅”,广字下面就是“听”的繁体字。古代官员处理政事,做出政策判断前需要听取相关的情况汇报,他们的办公场所常被称为“厅”。所以用“官厅”来指代个别政府部门,宋朝孔平仲的 《冬晓》有“城上犹吹角,官厅已罢更”。此外,也有“厅官”的说法,指代部分官员。

  明朝在“府”一级行政区划中设有同知和通判两个官职,作为一把手的重要助手,一般负责管理治安、农田水利等具体事务,有点类似与现在市长和副市长的关系,同知和通判常常被称为“厅官”,他们的官署则称为“厅”,根据具体职责的不同,又有“理刑厅”、“督捕厅”等说法。同知和通判一般是和知府、知州同城而治的,后来因为行政管理的需要,出现了分驻到府城、州城以外的现象,形成了“准行政区”。比如明朝西安府下辖有邠州,州内的宜禄镇地区治安混乱,不纳赋税,于是当地官员奏请设置一名同知分驻此地,专门管辖这一地区,待以后条件成熟后再改置为县。这些同知和通判的分辖地时常以“某某厅”称之。此时,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厅”仍处于萌芽阶段,数量较少。

  清朝“厅”制进一步演进,在康熙和雍正开疆拓土和改土归流的过程中,同知和通判成了某些区域的行政长官,并排斥同级行政权力的进入,从而真正成了具有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厅”。嘉庆时期的《大清会典》正式记载了“厅”这一制度,“凡抚民同知、通判,理事同知、通判,有专管地方者为厅。其无专管地方之同知、通判,是为府佐贰,不列于厅焉”。意思是同知和通判两个官职,如果他们有固定的地方辖区就是“厅”,如果没有固定的辖区,那就是知府的辅助官员。

  至于“厅”在清朝为何会成为行政的名称,有学者从清朝的财政制度上进行了解释。清朝处于节约财政支出的考虑,对官职数量尤其是佐杂官员的数量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增加。然而,因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往往需要增设新县,这意味着要增加官员数量,清廷不会轻易同意设立新县,作为一种变通手段,就将原先位于府城的同知或通判移驻某地分辖,这样既解决了地方管理问题,又规避了官员数额定制问题。

  上面简要介绍了“厅”是如何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的。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行政区划上的“厅”都被改为“县”,“厅”结束了作为一种行政区划类型的历史。在上面的文件中就用了“官厅”一词,意思是政府部门,“厅”重新回归其原本的含义,这要追溯到晚清。

  1906年,清廷颁布预备立宪上谕,官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没过多久,以奕劻为首的官制改革团队就拟定出了方案。

  中央层面上,原来的军机处改为内阁,承担政务中枢职能,对原先的各部也进行改革,设立外务部、民政部、法部等等。在内阁之下设有“承宣厅”,职能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办公厅。而在各部的下辖机构中,除了“司”之外,也有“厅”的建制,一般各部都会设“承政厅”和“参议厅”两个机构。“承政厅”和现在的办公厅职能基本相似,主要负责秘书工作;“参议厅”顾名思义,主要参与政策的研判等。在司法制度的改革方案中,也用了“厅”,在地方设立了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审判厅相当于现在的法院,检察厅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

  在地方层面上,各省地方行政机构的改革中,根据《直省官制总则草案》,“各省督抚应于本署设会议厅,定期传集司道以下官会议紧要事件,决定施行”,意思是各省的总督或巡抚要在自己的衙署内设立“会议厅”,功能接近于现在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主要意图是将原先总督或巡抚一人独断的行政方式向各部门共同合议制转变。

  进入民国,地方行政机构进一步变革。1913年,北洋政府改革官制,省行政机关称为“行政公署”,行政长官称为“民政长”,行政公署下属机关称为“司”,比如教育司、实业司等。

  1914年,“民政长”改为“巡按使”,省级行政机关改为“巡按使公署”,下面另设“政务厅”,公署与政务厅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后来中央层级总统府和行政院的关系,政务厅下有财政、教育、实业等科。1916年,各省的行政长官统一改为“省长”,行政机关称为“行政公署”,由于财政职能日益重要,从原先政务厅下的一科独立出来,设立了“财政厅”。1917年,教育、实业等科也独立了出来,各省分别设立了教育厅、实业厅。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颁布了省政府组织法,“厅”作为省级政府的直属机关被固定了下来。新中国成立后,继承了“厅”这一称谓,成为现在的省级直属机关的称谓。

  同样一个字,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含义,“厅”原本指官员的办公场所,后来因为同知和通判等官员的分治,逐渐演变出行政区划上的意义。后来又成为政府某一部门的称谓,与此相似的还有很多,比如“省”,最初是中央政府的部门,后来慢慢的演变为一级行政区划。




上一篇:为什么会发生月食会造成什么影响?   下一篇:外交部地区业务司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