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2月10日讯 (记者郭萃 通讯员王南)海南日报记者12月10日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9日,该支队在海口秀英大道查处一辆无押运员的危险品车辆。进一步核实后该车将面临5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9日下午,该支队客运大队在秀英大道巡查时发现,一辆箱式危险品货车车顶和车尾未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便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驾驶员也有相应从业资格,但车上却没有押运员。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押运员,负责起到监督作用,未配备将按有关法规处5万元行政处罚。
该大队负责人介绍,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已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形成常态化的路面监管,在重要时间节点还将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