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0元建房保证金获退还
时间:2023-04-09  浏览次数:663

  近日,李先生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其父亲按要求向珠湖乡土管所缴纳了22000元建房保证金,但最终房子未建成,讨要保证金屡屡受阻。对此,在《问政江西》的多次协调下,鄱阳县“五型”办回应,已退还22000元建房保证金。

  “2018年申请建房时,在珠湖乡土管所的要求下缴纳了22000元建房保证金,但后来建房审批未通过,房子没有建成。多次讨要保证金,一直没有结果。”说起建房保证金的事,鄱阳县珠湖乡路口村村民李先生十分不满。

  自2022年9月开始,李先生向《问政江西》寻求帮助,第一次反映问题后,珠湖乡人民政府回应,由于时间跨度比较大,且路口村村委会干部已经发生变动,加上此情况并非个例,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需要核实详细情况才能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等了半个月,李先生并没有等到具体的解决方案,反而在第二次寻求帮助后,被珠湖乡和路口村相关负责人告知,由于其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耕地上动工建房,下了地脚梁,根据耕地保护政策,要求其自行拆除建房选址处的违法建筑,恢复耕地原貌,在整改达标后即可退还建房保证金。

  李先生按照复垦耕种要求整改多次,并未能如愿退回建房保证金,而是被告知整改不合格,需按照要求继续整改。李先生表示,反复整改已经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整改合不合格也没有出具书面报告,如此下去不知何时才能要回这笔保证金。

  在李先生三次求助《问政江西》后,珠湖乡综合执法大队及自然资源所拆除了违建,按照相关整改要求,李先生也进行了复垦,并在复垦耕地上种上了油菜。目前,22000元建房保证金已按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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