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子女入学!三亚发布最新提示→
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663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三亚市常住人口成倍增加,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求增幅较大。我市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已无法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为更好地保障本地户籍儿童、 引进人才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入学,特发此重要提示。

  (一)户口类型为“三亚市居民户口”(含原农业/非农业家庭户)的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片区的公办学校入学。如入学需求数超出所在户籍片区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于2022年1月1日(含)后迁入父母不是户主的户籍时,教育行政部门视其户籍地、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地周边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等,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户口类型为“集体户”(含原农业/非农业集体户,或者户籍地址中带有“DXXX号”门牌号及“集体户”字样)的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市、区教育局(含育才生态区教育科技卫健局)统筹安排。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随迁子女在三亚市实际居住,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三亚市居住证》的,可按三亚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提交入学申请,如无法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三亚市居住证》的,原则上我市不接受入学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保障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于2024年2月29日(含)之前迁入我市的,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学校入学(具体安排方式参考第一条三亚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2024年2月29日之后迁入我市或市内户籍迁移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一)户籍地址核验结合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登记簿》户主页或者人口信息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人口信息表等)为准。身份证地址信息与《居民户口登记簿》及相关证明不一致的,以最新日期的证件、簿册、证明为最终依据。

  (二)以上内容为入学提示,具体招生方式以《三亚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准。此次提示内容解释权归三亚市教育局。

  请计划于2024年申请三亚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家长,按照以上内容提前做好入学申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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